一、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、政策;研究拟定全省对台工作的具体政策、实施细则、工作计划、规划。
二、结合江西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、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和政策性、法规性文件,报省委、省政府审批。
三、组织、指导、管理、协调全省的对台工作,检查了解各地区、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、省政府对台工作具体意见的情况。
三、组织、指导、管理、协调全省的对台工作,检查了解各地区、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、省政府对台工作具体意见的情况。
四、研究台湾形势、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全省涉台政策性问题,提出发展赣台关系的对策建议。
五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和赣台经济、文化、学术、体育、科技、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。
六、协调赣台间人员往来工作;组织、指导台胞的接待工作;负责审批赴台事宜;负责台属工作;归口管理台胞捐赠事宜。
七、负责对台宣传、教育工作;负责审批台湾记者来赣采访事宜。
八、完成国务院台办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